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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 张北县经济产业大数据分析支撑平台项目 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建设资金来自 全部自筹 ,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张北县经济产业大数据分析支撑平台项目 招标单位:(略) 招标范围:张北县经济产业大数据分析支撑平台建设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服务期: 按照与甲方签订的合同执行
2.2招标范围:张北县经济产业大数据分析支撑平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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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略) **:** 至 (略) **:**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略))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略)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略))。本次招标不采用其他形式的招标资料发送。本项目采取电子方式报名,拟投标的单位,须在“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略)”报名, 并自行接收招标文件,最晚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未进行注册登记及网上报名的,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上发布。
招标人: | (略) | 招标代理机构: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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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略) | 地址: | (略)(D座)4层**号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略) | 联系人: | (略) |
电话: | (略) | 电话: | (略)-(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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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略) | 电子邮件: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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