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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大自然规告字[**]第2号
经大城县人民政府批准,大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3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用途 |
总面积 (m2) |
出让面积 (m2)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年)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系数 (密度)(%) |
绿地率 (%) |
建筑限高(m) |
|||||||
**-3号 |
大城县留邻居村 |
工业用地 |
**.** |
**.** |
≥1.5 |
≥** |
≤** |
≤** |
** |
** |
防护绿地 |
**.** |
|||||||||
**-4号 |
大城县留邻居村 |
工业用地 |
**.** |
**.** |
≥1.5 |
≥** |
≤** |
≤** |
** |
** |
**-5号 |
大城县娘娘庄村 |
工业用地 |
**.** |
**.** |
0.6-1.2 |
≥** |
≤** |
≤** |
** |
** |
备注 |
上述公示内容以地块拍卖出让文件中所示内容为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出让文件《竞买须知》中确定的内容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设有底价,并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的其他文件。申请人可于**年7月**日至**年7月**日到大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年7月**日至**年7月**日**时整之前持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竞买申请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和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委托他人代理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大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填写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7月**日**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在**年8月1日**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并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和竞买号牌。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年8月5日**时**分在大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举行。
六、有意竞买者可自行现场踏勘,一经竞买报名即表示接受地块全部现状。出让宗地范围内电力设施、电力线、通信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网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协调迁移或清理等,所需费用均由受让人自行支付。宗地其他情况详见出让须知。
此公告可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略))、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略)/index.html)、《廊坊日报》进行查询。
七、竞买成交后,将按规定收取应收的费用。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人:(略)
大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7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