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城市计算中心机电二期工程施工(一阶段)变更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一、原公告日期:(略)
二、变更内容
(一)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雄安城市计算中心机电二期工程施工(一阶段)最高投标限价(含税):(略).(略),暂列金额(含税)合计金额:(略),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合计金额:(略)。
(二)原公告内容:“2.3工期要求:本项目的工期为**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合同签订后进场做施工准备工作,各阶段性工程完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现变更为“2.3工期要求:本项目的工期为**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合同签订后进场做施工准备工作,各阶段性工程完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三、发布媒介
本次变更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
传真(如有):/
网址(如有):/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略)
电子邮件:(略)
传真(如有):/
网址(如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