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保定市博野县南小王镇南杨村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5平方米出租项目交易机构:河北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坐落 | 河北省/保定市/博野县/南小王镇/南杨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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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 | |||
挂牌单价 | 元 | ||
挂牌总价 | (略) | ||
标的物数量 | **.5 | ||
资产和资源性质 | 集体 | 资产类型 | |
房产证号 | 建筑面积 | ||
目前用途 | 附属设施 | ||
坐落 | 使用年限 | ||
已用年限 | |||
履约保证金/押金/风险保障金 | 不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押金/风险保障金 | ||
出让方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 无 | ||
出让行为的行政备案责任 | |||
出让行为的内部决策情况 | 已经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各成员 | ||
出让行为的批准情况 |
出让方信息
博野县南小王镇南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N(略)MF(略) | 河北省/保定市/博野县/南小王镇/南杨村 |
否 | |
博野县南小王镇南杨村 | 刘卫东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网络竞价 | |
否(不放弃) | |
(略) | |
信息披露公告期内交纳 | |
挂牌截止日**:**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金交纳方式 |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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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押金/风险保障金 | |
无 |
挂牌公告及联系方式
自公告次日起**个工作日 | 否 |
博野县 | 0(略)** |
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让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河北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对出让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河北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河北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河北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方如对河北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订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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