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略)(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略)(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其张家口主城区供水管网互联互通及水厂提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二次)进行询比采购,现已具备采购条件,邀请条件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并提交合格的响应文件。
2、项目概况与询比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编号:HBZJ-**ZJK**
2.1.2资金来源:申请债券资金
2.1.3项目名称:张家口主城区供水管网互联互通及水厂提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二次)
2.1.4建设规模及内容:1、新建孤石水厂的原水DN**~**mm输水管线**.**km;2、升级孤石水厂新增深度处理单元新增中间提升泵房1座、臭氧接触池1座、活性炭滤池1座、液氧站1座、臭氧制备间1座、污泥处理系统新增排泥水调节池1座、污泥浓缩池1座、污泥平衡池1座、污泥脱水机房1座、新建渗水池1座,水厂内老旧设备管道更新;3、清水河清淤**m3。
2.1.5建设地点:(略)
2.1.6质量标准:合格。
2.1.7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最终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止。
2.1.8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分为1个标段。
2.1.9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
2.2询比范围:张家口主城区供水管网互联互通及水厂提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二次)所包含的全部内容,(详见询比采购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注册登记,且未列入黑名单。
3.1.2信誉要求: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略)/)全国范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响应文件中无须附相关查询截图,以评审委员会现场查询核实为准);
3.1.3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
3.1.4其他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活动。
4、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采购者,请于(略)**:**:**至(略)**:**(北京时间,下同),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略)/)自主下载询比采购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的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时**分,地点为:“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略)/)。
5.2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采购代理:(略)
地址:(略)(分公司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