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号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芳华路北侧、科学路东侧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1.** | 建筑密度(%): | ≤**.** |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 | ||||
零售商业用地 |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略)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略)BA** | |
起始价: | (略) | 加价幅度: | (略)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略)至**年**月**(略)(邯郸冀南新区创业大道**号)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略)至**年**月**(略)(邯郸冀南新区创业大道**号)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略)**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略)**时**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略)**时**(略)(邯郸冀南新区创业大道**号)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1、申请人需全面阅读有关拍卖出让文件,如有疑问可向邯郸冀南新区自然资源和(略)咨询。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本次拍卖只接受书面申请,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报名。2、竞买人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3、在竞买成交确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充抵地价款。4、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2个月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5、竞得人需在交地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开工后2年内建成竣工。6、地块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具体规划设计条件,按约定土地性质进行建设,配建的公共设施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居住社区非经营性公共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冀政办字〔**〕**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移交。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联系地址:(略):文先生联系电话:(略):邯郸冀南新区财政局开户银行:(略)邯郸分行开户账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