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邱县**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河湖地下水回补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邯郸市水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邯水政法河湖【**】**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邱县河渠综合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利资金和县级配套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邱县补水河道清理整治工程建设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邱县**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河湖地下水回补项目2.1.2招标概况:渠道清淤疏浚、岸坡修整、边坡防护、拆除重建穿路管涵、新建扬水点。2.1.3工期要求:6个月;2.1.4质量要求:合格;2.1.5建设地点:(略);
2.2招标范围:
河槽疏浚6.**km,土石方工程量9.6万m3,岸坡规整与防护1.**万m2,新建扬水点6座,拆除重建穿路管涵4座(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无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至(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略),售后不退。图纸押金(略),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本项目投标文件实行“双盲”“分散”“远程异地”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接受异议的渠道和联系方式,招标人:邱县补水河道清理整治工程建设管理处,联系人:(略):(略)招标代理机构:(略)联系人:(略):(略)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名称:邱县河渠综合事务中心电话:(略)-(略)电子邮箱:(略)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是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是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邱县**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河湖地下水回补项目施工 | 投标人/供应商 | ** |
招标人: | 邱县补水河道清理整治工程建设管理处 | 招标代理机构: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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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略) | 地址: | (略)A座**层**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略) | 联系人: | (略) |
电话: | (略)-(略) | 电话: | (略)-(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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