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
单警装备、防弹防刺服、防弹头盔、防暴盾牌、执法记录仪(5G)等执法警用装备,具体详见采购需求。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略)(略)
项目名称:香河县公安局**年警用装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香河县公安局**年警用装备采购,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人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相关政府采购政策。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至(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依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略)/)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供应商获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供应商如未从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开评标项目,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投标文件,并提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格式),应在文件获取开始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菜单”上传。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详情请查看招标文件。5.按照省市文件要求,本项目实行全省远程异地评标。6.此项目于(略)开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因投标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未能采购成功;为了该项目正常推进,二次招标不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中有关规定,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的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此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7.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香河县公安局本级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廊坊(略)
地址:(略)B型住宅楼**号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