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略)信息来源:
吴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吴交告字〔**〕9号
经吴桥县人民政府批准,吴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工业3号、**工业4号、**工业5号、**工业6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吴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控制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工业3号 | 土地位置 | 河北吴桥经济开发区海河路北侧 | ||
面积 | **㎡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
竞买 保证金 | (略) | 出让年限 | **.**年 | 起始价 | (略) |
规划指标 要求 | 容积率 | ≥1.3 | |||
绿地率 | ≤**% | ||||
建筑系数 | ≥**% | ||||
备注 | 1、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建筑物退让四至用地边界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机动车泊位及非机动车泊位按照相关规范配置; 2、土地使用年期:土地使用期限至**年6月**日; 3、投资强度、亩均税收:投资强度不低于(略)/每亩,亩均税收不低于(略)/年。 |
宗地编号 | **工业4号 | 土地位置 | 河北吴桥经济开发区海河路北侧 | ||
面积 | **㎡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
竞买 保证金 | (略) | 出让年限 | **.**年 | 起始价 | (略) |
规划指标 要求 | 容积率 | ≥1.3 | |||
绿地率 | ≤**% | ||||
建筑系数 | ≥**% | ||||
备注 | 1、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建筑物退让四至用地边界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机动车泊位及非机动车泊位按照相关规范配置; 2、土地使用年期:土地使用期限至**年6月**日; 3、投资强度、亩均税收:投资强度不低于(略)/每亩,亩均税收不低于(略)/年; 4、该宗地地上附着物不再评估,企业(现该宗地实际使用人)竞得土地即为竞得地上物。 |
宗地编号 | **工业5号 | 土地位置 | 河北吴桥经济开发区海河路北侧 | ||
面积 | **.**㎡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
竞买 保证金 | (略) | 出让年限 | **.**年 | 起始价 | (略) |
规划指标 要求 | 容积率 | ≥1.3 | |||
绿地率 | ≤**% | ||||
建筑系数 | ≥**% | ||||
备注 | 1、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建筑物退让四至用地边界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机动车泊位及非机动车泊位按照相关规范配置; 2、土地使用年期:土地使用期限至**年6月**日; 3、投资强度、亩均税收:投资强度不低于(略)/每亩,亩均税收不低于(略)/年; 4、建设时限:土地竞得之日起四个月内开工建设,建设周期不超过两年。 |
宗地编号 | **工业6号 | 土地位置 | 吴桥经济开发区宋门化工集中区纬三路北侧 | ||
面积 | **㎡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
竞买 保证金 | (略) | 出让年限 | **年 | 起始价 | (略) |
规划指标 要求 | 容积率 | ≥0.6 | |||
绿地率 | ≤**% | ||||
建筑系数 | ≥**% | ||||
备注 | 该宗地按“标准地”形式出让。 1、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建筑物退纬三路道路红线不少于5m,建筑物退东侧用地边界不少于4m,建筑物退西侧用地边界不少于4m,建筑物退北侧用地边界不少于4m;机动车泊位及非机动车泊位按照相关规范配置; 2、增价幅度:(略)或不低于(略)(后一次报价比前一次报价); 3、投资强度、亩均税收:投资强度不低于(略)/亩,亩均税收不低于(略)/年; 4、单位工业增加值耗能:(单位:吨标准煤/万元;承诺指标:≤0.4); 5、开发区总量控制性指标(环境类):(单位:吨/万元;承诺指标:≤0.**)。 6、建设时限:土地竞得之日起四个月内开工建设,建设周期不超过两年。 |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法规对竞买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三、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和交纳保证金时间
申请人可于**年6月**日至**年7月9日**时,到交易中心(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四楼**室)提交书面申请,获取有关资料,并提供出让须知中要求提供的相应文件。申请人必须在**年7月9日**时前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将竞买申请材料提交至交易中心,否则不具备竞买资格。
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申请材料规范具备申请条件的,**年7月9日**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四、保证金缴纳方式
申请人竞买保证金必须由竞买人银行账户汇入指定银行账户,否则不具备竞买资格。
户名:吴桥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开户行:(略)吴桥县支行
账户:9(略)**
行号:(略)**
五、拍卖时间及地点
本次土地采用拍卖形式出让,地点在吴桥县交易中心四楼拍卖厅,拍卖时间**年7月**日**时**分。
六、其他需公告事项
1.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拍卖文件及标的介绍仅供参考,所涉数据以交接时现状为准,不影响拍卖结果及成交价款。
2.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出让人与竞得人依据《成交确认书》约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日内交齐全部出让金。
3.本次公开拍卖的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4.竞买人参加竞买,即表明已经全面了解出让地块的现状,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未查验标的现状参加竞买者责任自负。
5.自然人竞价的必须是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公司单位竞价的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其他人不具备竞买资格。
6.所有税、费均由竞得人在成交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时间自行缴纳。
7.竞得人交齐全部成交价款之日起**日内,出让人按土地现状向竞得人交付土地。
8.此公告可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略))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略)/hbggfwpt/jydt/salesPlat.html)进行查阅。
七、联系方式
(一)吴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二)吴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吴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6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