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XC**开采区块地热采矿权拍卖出让结果公示
雄矿采让示字〔**〕2号
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1号)、《雄安新区XC**开采区块地热采矿权出让方案》及有关法律法规,河北雄安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天津国际矿业权交易所对雄安新区XC**开采区块地热采矿权进行公开拍卖出让,现将拍卖出让结果公示如下:
一、竞得人
名称:(略)
场所: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雄安片区容城县雄安市民服务中心雄安集团办公楼**-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MABP5WHF**
二、成交时间、地点
成交时间:**年3月**日
成交地点:(略)
三、采矿权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雄安新区XC**开采区块地热采矿权
(二)开采矿种:地热
(三)拟出让年限:**年
(四)起始价:(略)
(五)地理位置:雄县东北部,西邻大营镇皮家营村,东邻昝岗镇赵岗村,北接大营镇西昝村,南与朱各庄镇望驾台村相邻。
(六)面积:**.**平方千米
(七)矿区范围坐标如下(**国家大地坐标):
拐点编号 | X | Y |
1 | (略).** | (略).** |
2 | (略).** | (略).** |
3 | (略).** | (略).** |
4 | (略).** | (略).** |
5 | (略).** | (略).** |
6 | (略).** | (略).** |
7 | (略).** | (略).** |
8 | (略).** | (略).** |
9 | (略).** | (略).** |
** | (略).** | (略).** |
(八)资源储量:馆陶组地热水允许开采量为**.**万立方米/年,热储水温**-**℃;蓟县系地热水允许开采量为**.**万立方米/年,热储水温**-**℃。地热资源储量为控制查明程度。
(九)开采标高:-**.**米至-**.**米。
(十)资源开发利用:用途:市政集中供热;生产规模不得超过允许开采量,最终生产规模以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取水量为准;地热尾水全部同层回灌,回灌温度**℃以下;所有地热开采井必须安装水量、水温、水位等监测设备,纳入新区地热资源开发利用动态监测系统,生产期内开展水量、水温、水位自动化监测,定期对所有地热井实行水质监测;按生产井密度布设至少2眼专用监测井,分别用于馆陶组和蓟县系地热储层水位和温度自动化监测。符合绿色矿山建设相关要求。
(十一)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须按要求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报审批机关批准。开采过程中,按有关规定计提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和土地复垦费用,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义务,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等相关工作。
四、采矿权成交价及缴纳时间、方式
成交价:(略)
缴纳时间:以《采矿权出让合同》为准
缴纳方式:一次性缴纳
五、申请办理采矿登记的时限
以《采矿权出让合同》为准
六、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年3月**日至**年4月**日
如对出让的采矿权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河北雄安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
七、其他内容
本公示在自然资源部网站、中国雄安官网、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河北雄安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3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