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金线河综合治理工程工程保险(二次)
更正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原公告中:保定市金线河综合治理工程工程保险(二次)已由保定市行政审批局以保行审水建〔**〕**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城区水系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特别国债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保定市城区水系管理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更正为:保定市金线河综合治理工程工程保险(二次)已由保定市行政审批局以保行审水建〔**〕**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城区水系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特别国债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保定市城区水系管理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保险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保定市城区水系管理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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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