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规[**]**号)、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廊坊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廊坊市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廊人社规[**]2号)文件的规定。房租补贴,每个入驻项目自签订入驻协议之日起根据入驻面积、入驻天数,按照每天每平米不高于(略)标准,核算房租补贴,每年每个入驻项目最高补贴(略)。物业水电费补贴,按每个入驻项目每年不超过(略)给予补贴,实际缴纳物业水电费总额低于上述标准的,据实补贴。
现申请**年4月**日至**年9月**日,大城县蓝竹创业孵化基地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略),其中房租(略),电费(略),物业费(略)。现按照资金申请程序,对蓝竹创业孵化基地申请的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年3月**日至**年3月**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实名反映情况。
附:蓝竹第二批
联系电话:(略)-(略)监督举报电话:(略)-(略)
地址:(略)
大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3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