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龙满族自治县矿山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治理工程总承包已由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青数政投资〔**〕**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青龙满族自治县分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县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青龙满族自治县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工程规模:该项目原位封存固废堆**处,修建I型挡墙**.5米,Ⅱ型挡墙**.4米,截洪沟**米,排水沟**.3米。2.1.2项目估算总投资:(略)2.1.3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和项目所在地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2.1.4工期要求:**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日历天,施工**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完成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直至完成项目设计、采购及施工所包含全部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的相应能力。2.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1)设计资质:具备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评估和勘察设计)甲级资质;(2)施工资质:具备处于有效期内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2)最多允许2家投标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数量超过2家其投标将被否决。(3)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由具有施工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担任。(4)联合体各成员均为在中国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5)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 **:**至(略)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略).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略),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略),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略).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采进宝河北专区、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特别提醒:本项目施行“双盲”评审、“分散”评标;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承包人建议书、承包人实施方案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招标人: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青龙满族自治县分局,联系方式:(略)-(略),招标代理机构:(略),联系方式:(略)-(略)。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名称: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
电话:(略)-(略)
电子邮箱:/
**.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青龙满族自治县矿山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治理工程总承包 | 投标人/供应商 | ** |
招标人: | 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青龙满族自治县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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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略) | 地址: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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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略) | 联系人: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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