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颐安康养中心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水颐安康养中心项目已由衡水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衡水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衡水颐安康养中心项目申请报告核准的批复 衡数政投资管理【**】**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何家庄乡大庙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略),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衡水颐安康养中心项目施工;
2.1.2项目地点:(略),荷花街以西;
2.1.3资金来源:自筹;
2.1.4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平方米。包括衡水颐安康养中心,框架结构,地上8层,地下1层,建筑面积**.**m2;配套用房,框架结构,地上2层,建筑面积**.6m2;门卫,框架结构,地上1层,建筑面积**.**m2;岗亭,轻钢结构,地上1层,建筑面积7.**m2;地库出口,轻钢结构,建筑面积**.**m2;外网等。以上具体内容以工程清单内容为准;
2.1.5工期:**日历天;
2.1.6质量标准:合格。
2.1.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
2.2招标范围:衡水颐安康养中心项目施工招标,共一个标段,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的施工工作(工程量清单与图纸不一致的,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投标人须为国内依法注册,具备实际履约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3.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5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评委现场查询为准)。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时**分至**年1月** 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略)/)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1月**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略)/)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略)/)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本项目异议联系人:(略),电话(略)。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略)-(略)
电子邮箱:(略)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衡水颐安康养中心项目施工 | 投标人/供应商 | ** |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何家庄乡大庙村民委员会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单位:(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传真:(略)
邮箱:(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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