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舒镇小王都村及有关农户:
大城县**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于**年**月7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1.**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号。
(三)批准时间:**年**月7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1.**公顷。
(二)范围:位于你村北侧(东至大城(略);南至大城(略);西至建设路;北至大王都村地)的土地。
(三)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建设。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略)至(略)。本公告可在大城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查询,网址为www.(略)。
四、工作安排
由大城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大城县人民政府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