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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公告代码: | **(略)**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名称: | 应急强排能力提升(移动泵车)(二次) | 项目联系人: | (略) | 联系方式: | (略)-(略) | 代理机构: | (略) | 行政区划名称: | 秦皇岛市 | | | 秦皇岛市市政服务中心应急强排能力提升(移动泵车)(二次)-B包(二次)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 (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 发布时间: (略) | 采购项目编号: Z(略)**-2 采购人名称: 秦皇岛市市政服务中心 采购人联系方式: (略)-(略) 采购人地址 : 秦皇岛市迎宾路**号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 (略)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秦皇岛开发区六盘山北路6号**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略) 项目实施地点 : null null null 采购内容: #detail#A#_@_@A#_@_@(略)MA4RAA**#_@_@(略)#_@_@长沙市雨花区左家塘街道赤新路**号**房#_@_@大流量排水抢险车(抽排能力:不低于**立方米每小时);带拖挂资质车辆(皮卡车)#_@_@null#_@_@DWP**XXHD1;CC**QS**L#_@_@1批#_@_@(略)#_@_@(略)#_@_@null#_@_@#_@_@null#_@_@null#_@_@笛沃牌;长城牌#_@_@null#_@_@null#_@_@null#_@_@null#_@_@null#_@_@null#_@_@null#_@_@null#_@_@null#_@_@0#_@_@**.4#_@_@#filename#SDYD-**-QZ**-** 应急强排能力提升(移动泵车)(二次)-B包(二次)#_#pdf#_#4c**c**a-**b9-4bca-a**-e**d**c5c7@_@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_#jpg#_#c8fb**-**-4db1-**-**ad**cf**@_@ 采购公告期: (略) 品目分类 | 采购项目包组 | 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主要标的名称 | 标的基本情况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金额(元) | 优惠率 | 服务要求 | 定标日期: (略) 开标地点: null (略): null 本公告发布媒体: null 传真电话: null (略): null 备注: 1.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要求采购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政府采购合同签订; 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3.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按合同约定履行; 4.合同签订后将电子版同时上传至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心完成中标人的保证金退还工作。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张凯(甲方评委)、刘运丰(主任)、汤生安、汪泽国、刘颖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暂行办法》(计价格[**]**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 号)等文件计取。 代理费用收费金额: ** | | | | | | 秦皇岛市市政服务中心应急强排能力提升(移动泵车)(二次)-B包(二次)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 | | 发布时间: (略) | 一、项目编号: Z(略)**-2 二、项目名称: 应急强排能力提升(移动泵车)(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四、主要标的信息 综合评分法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中标金额 | 下浮率 | 费率 | 优惠率 | 优惠产品说明 | 优惠价 | 供应商名称 | 工程名称 | 工程期限 | 工程施工范围 | 工程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中标金额 | 下浮率 | 费率 | 优惠率 | 优惠产品说明 | 优惠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标准 | 服务日期 | 中标金额 | 下浮率 | 费率 | 优惠率 | 优惠产品说明 | 优惠价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凯(甲方评委)、刘运丰(主任)、汤生安、汪泽国、刘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暂行办法》(计价格[**]**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 号)等文件计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要求采购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政府采购合同签订; 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3.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按合同约定履行; 4.合同签订后将电子版同时上传至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心完成中标人的保证金退还工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秦皇岛市市政服务中心 地址 : 秦皇岛市迎宾路**号 联系方式: (略)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略) 地址 : 秦皇岛开发区六盘山北路6号**室 联系方式 : 李慧玲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略) 电话: (略)-(略) 十、附件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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