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平县**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防灾救灾第十批)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平县**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防灾救灾第十批)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安平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安平县**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防灾救灾第十批)项目
服务地点:(略)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服务期限:招标人指定期限
服务内容:玉米“一喷多促”带药肥专业化飞防作业服务,计划补助飞防作业面积约7万亩。
2.2招标范围:选出1家服务组织承担安平县**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防灾救灾第十批)项目服务实施主体。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完善的服务能力;(2)“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活动(以现场查询为准)
3.1.2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文件时间:(略)至(略),每日上午 8:**至 **:**,下午 **:**至**:**(北京时间,下同),(略)(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站前东路**号)获取招标文件。
其他说明: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略)(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站前东路**号)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 **:**,(略)开标室(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站前东路**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略) | |
地址:(略) | 地址:(略) |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略) | 联系人:(略) |
电话:(略)-(略) | 电话:(略)-(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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