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县第四医院整体提升项目第一批医疗设备采购补遗书
递交时间:(略) **:**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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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略)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略)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招标文件前附表第6.5定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候选人名单后,定标工作应当在内完成。定标报告应包括定标时间、定标程序、定标委员会名单、定标因素、定标办法、定标理由、定标结果等内容。”变更为:“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候选人名单后,定标工作应当在7日内完成。定标报告应包括定标时间、定标程序、定标委员会名单、定标因素、定标办法、定标理由、定标结果等内容。”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