滏阳河市区段(干马桥—大庆路桥段)生态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滏阳河市区段(干马桥—大庆路桥段)生态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已由衡水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衡数政投资管理【**】**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市城区滏阳河管理中心,资金来源为中央海绵专项资金、市本级配套资金,招标人为衡水市城区滏阳河管理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滏阳河市区段(干马桥—大庆路桥段)生态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2.2 建设地点:(略)
2.3 建设内容:本项目通过在河道蓝线内建设海绵城市设施的方式对河道进行生态治理,工程范围全长约 5.6 km。工程内容主要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
(1)河道沿线海绵设施建设:
本子项新建下沉式绿地** m2,旱溪**m2,植草沟**m2,生物滞留设施** m2,湿塘** m2,人工湿地** m2,新建旋流沉砂器2座,溢流格栅5座。
(2)河道岸线通行道路建设:
本子项工程内容包括新建透水路面(罩面)约**m2,新建透水路面(加宽)约**m2,新增花岗岩缘石**m,拆除混凝土路面**m3,挖土方外弃** m3等主要工程量。
(3)河道岸线景观品质提升:
本子项工程内容包括绿化种植**m2,新建步道透水路面**m2,新增栏杆**m,新打造主要景观节点**m2,主要景观节点**m2,标识牌1项,垃圾桶**个,活动设施1项,驿站**m2。
(4)配套设施设备:本子项新建道路照明**km,道路灯具共计**座,景观灯具**个。
2.4项目完成时间:**年9月**日前完成
2.5 招标范围:负责本项目勘察测绘初步设计报告(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项目评审全过程和甲方要求出具成果的相关资料。配合甲方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审批所需要件办理服务。
2.6 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工程以及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的规范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勘察资质: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
3.4信誉要求: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至(略)**:**期间(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优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因此涉及到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和更正信息将统一通过“优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请随时关注网站信息,不再另行通知。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信息的,影响投标的,其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 **年 **月**日 9:**,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优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文件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文件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 ,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文件进行评审。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优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衡水市城区滏阳河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略) |
地址: | (略) | 地址: | (略) |
联系人: | (略) | 联系人: | (略) |
电话: | (略)-(略) | 电话: | (略)-(略) |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苏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衡水市城区滏阳河管理中心
电话:(略)-(略)
电子邮箱:/
**.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标段平台使用费付费主体为投标人,滏阳河市区段(干马桥—大庆路桥段)生态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平台使用费金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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