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采购人:雄县大营镇人民政府(本级)项目名称:大营镇政府办公用房租赁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大营镇政府机关办公用房,需办公面积约**平方米,另需配备停车场、文化厅等配套设施。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镇政府已连续3年租赁该房办公,民众已对周边环境熟悉,办公人员及设备搬迁所需费用较多,也会影响人员的正常办公。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要求,本项目适合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郭伯良
地址:(略)
二、公示期限**/**/**至**/**/**
四、其他补充事宜无
五、联系方式1.采购人联系人:(略):雄县九营大街与白马中路交叉口西南**米联系电话:(略)-(略).财政部门联系人:(略):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略)-(略).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略):河北省石家庄市建设北大街**号东海国际**层**A3室联系方式:(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