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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行政审批局
(略)
沧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凤鸣潮阳小区项目施工许可阶段联合审查意见
沧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凤鸣潮阳小区项目施工许可阶段联合审查意见
(略):
你单位报来的联合审查资料为凤鸣潮阳小区项目,包括:1#楼及1#楼裙商业、2#楼及2#楼裙房入口大堂、3#楼及3#楼裙商业、4#楼-8#楼、9#楼及门卫、地下车库。项目位于朝阳大道以东、晴川路以北。
经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该项目的施工许可阶段事项联合审查后,意见如下:
市行政审批局: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条、《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准予该项目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
二、已对该项目出具《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沧审批垃圾处置字〔**〕第**号)。
市应急管理局: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规定。
运河区行政审批局:已对该项目出具《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冀沧建排许﹝**﹞字第**号)。
沧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年7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