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反馈问题:少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略)
二、整改目标:依法依规落实采矿权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义务
三、整改措施:依法依规,按省审计组整改要求彻底整改
四、整改时限:**年**月
五、完成情况:按整改要求,一是截止**年6月我县共有在产矿山企业5家,根据**年7月陕西省国土厅、财政厅、环境保护厅印发的《陕西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实施办法》(陕国土资[**]**号)要求,应计提**年7月至**年6月基金(略),实际计提(略),并于**年4月、**年4月督促在产矿山企业足额计提上年基金。二是**年至**年7月,全县**家矿山共缴存保证金(略),我县已于**年6月全部转为基金。三是我局督促已关闭矿山企业对矿山地质环境进行治理恢复,现全部恢复完毕。同时,严格督促在产矿山企业严格落实边开采边治理义务,目前可恢复治理损毁区域已全部恢复到位。
石泉县自然资源局
**年5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