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雄安新区雄县XXCR—**—**宗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出让变更公告
雄自然告变更字〔**〕**号
经批准,雄县自然资源局于**年1月**日发布了《河北雄安新区雄县XXCR—**—**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雄自然告字〔**〕**号)。经研究决定,现对此公告作如下变更:
一、变更内容
1.原公告内容:
(1)竞买保证金交纳的截止时间为**年3月1日**时**分。
(2)申请人可于**年1月**日至**年3月1日(工作日8时**分至**时**分、**时**分至**时**分)到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北省保定市雄县鑫义路**号)获取出让文件。
(3)申请人可于**年1月**日至**年3月1日(工作日8时**分至**时**分、**时**分至**时**分),到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北省保定市雄县鑫义路**号)提交申请。
(4)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挂牌时间为**年2月**日上午8时**分至**年3月4日上午**时**分(挂牌时间内节假日正常受理竞买申请和挂牌报价)。
变更为:
(1)竞买保证金交纳的截止时间为**年3月**日**时**分。
(2)申请人可于**年1月**日至**年3月**日(工作日8时**分至**时**分、**时**分至**时**分)到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北省保定市雄县鑫义路**号)获取出让文件。
(3)申请人可于**年1月**日至**年3月**日(工作日8时**分至**时**分、**时**分至**时**分),到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北省保定市雄县鑫义路**号)提交申请。
(4)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挂牌时间为**年2月**日上午8时**分至**年4月1日上午**时**分(挂牌时间内节假日正常受理竞买申请和挂牌报价)。
2.本变更公告中未提到的事宜以原公告(雄自然告字〔**〕**号)为准。
二、联系方式
出让人:雄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略)
咨询电话:(略)-(略)
雄县自然资源局
**年2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