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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告字[**]**号
经肃宁县人民政府批准,肃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壹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m2) | 土地主要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整数倍)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略)3GB** | 石坊路南侧、元礼街东侧 | **.** | 住宅 | ≥1.1 ≤1.6 | ≤**% | ≥**% | ** | ** | ** | **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对该宗地,法律、法规、国办发【**】**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号、国发【**】**号、国土资发【**】**号等文件另有规定以及欠缴土地出让金和不具备申请条件的,不得报名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采取价高者得原则,设有保留底价,以增价方式竞价,最高报价未达到底价不予成交。
四、竞买人应详细阅读本次出让土地拍卖文件、自行实地踏勘拟出让地块。竞买人参加竞买,即表明其已经全面了解了拟出让地块的现状、全部接受了拍卖文件的规定。本次拍卖出让的宗地情况、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5月**日至**年6月**日,到肃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储备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竞买人可于**年5月**日至**年6月**日,到肃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储备中心提交书面申请。报名竞买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6月**日**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年6月**日**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年6月**日上午**时在肃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五楼会议室进行。
七、其他需明确的事项。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略)
收款人全称 :肃宁县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肃(略)营业部
账号:(略)**(略)**
**年5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