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容城县省级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后续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 5 月 9 日 **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TCX**
项目名称:容城县省级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后续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略)
采购需求:
包号 | 标的名称 | 实施地点 | 最高限价 (万元)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 容城县省级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后续服务项目 | 河北省容城县 | **.** | 按照相关要求,完成容城县省级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后续服务工作。 |
注:供应商必须针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拆分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省级森林城市验收通过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2 其它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落实情况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略)、分所等分支机构参加磋商;
(2)本项目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3)法律、行政法规、竞争性磋商文件关于“合格供应商(申请人)”的其他条件。
时间:**年 4 月 ** 日至**年 5 月 8 日,每天上午9:**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下载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 5 月 9 日 **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
开启时间:**年 5 月 9 日 ** 点**分(北京时间)
开启地点:(略):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供应商因轻信其他媒体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2.本项目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总分**分。
3.有意愿的供应商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进行市场主体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获取本项目文件。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略)/)首页“信息动态”中“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市场主体注册手续,办理CA秘钥在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CA 窗口。在“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中【业务管理-交易文件下载】菜单中搜索计划参与项目,并从系统中直接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必须在系统中获取),采购文件格式(.bdzf),下载成功则视为报名参与成功。若经开标现场查验供应商未在网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该单位将不能进入评审阶段,后果自负。
4.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市场主体在企业资质、法人、业绩、企业基本账户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在响应确认前及时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主体信息进行修改更新,并选择审核地点,携带证明材料进行修改确认,否则视为无效变更。响应确认后至交易项目结束前,限制修改企业名称、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如特殊原因造成信息变化的,及时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证明资料,未及时变更或资料无效从而影响响应的,责任自负。
5.供应商应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传经 CA 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签到、解密,因供应商的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不能打开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容城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