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TCX**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容城尾水渠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首次公告日期:**年3月**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R采购公告 R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中“(1)由乙方牵头报批的项目获得上级部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后**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即人民币大写:万元整(¥元)。
(2)本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完成,且乙方完成须配合的全部工作后**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即人民币大写:万元整(¥元)。”
修改为
“由乙方牵头报批的项目获得上级部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后**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即人民币大写:万元整(¥元)。”
2、招标文件“第六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中“(1)由乙方牵头报批的项目获得上级部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后**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即人民币大写:万元整(¥元)。
(2)本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完成,且乙方完成须配合的全部工作后**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即人民币大写:万元整(¥元)。”
修改为
“由乙方牵头报批的项目获得上级部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后**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即人民币大写:万元整(¥元)。”
3、招标文件“第六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二、咨询服务内容和方式、完成时间 1. 服务内容” 增加“7)咨询单位应负责配合设计单位提供可研报告编制资料。”
4、容城尾水渠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正为:**年4月**日9点**分;
更正日期:**年4月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1)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保持不变,与本更正公告有冲突的地方,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2)本更正公告仅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投标人因轻信其他媒体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容城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方式:(略)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