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要求,我局共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略)-(略),传真:(略),通讯地址:(略),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址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略)新建饲料加工厂及孵化场项目 | 承德县石灰窑镇河西村 | (略) | 见附件一 | (略) | **年3月**日-**年3月**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