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 示 期:**年2月**日-**年2月**日
联系电话:(略)-(略)(迁安市行政审批局投资项目科)
邮箱:(略)
通讯地址:(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唐(略)地采井下涌水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略)
建设单位:唐(略)
项目基本情况:报告表全书及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详见附件)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略)
拟批准日期:**-2-**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类别: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