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gin承德市水务局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024年版)序号事项名称实施依据实施主体事项备注法定实施主体行使层级第一责任层级11对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行为的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拟建项目
河北-承德
2024-09-0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要求,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进行审批。现将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联系电话:0314-3114002,传真:0314-3114001,通讯地址:承德县下板城镇迎宾路(邮编
拟建项目
河北-承德
2024-09-06